晋城市在全市学校推行校园陪餐制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日常食品安全管理,消除食品安全隐患,确保师生用餐安全,晋城市教育局再出实 招,积极推出学校(幼儿园)负责人陪餐制度,要求学校(幼儿园)负责人和学生一起就餐,及时处置食品安全隐患。
“陪餐制度”从四个方面对陪餐人员进行了明确规定:一是学校(幼儿园)食堂负责人、教师代表和学生一同就餐,主要负责人每周不少于3次,负责人和教师代表每次就餐同时陪同。二是陪餐人员负责评价当餐饭菜质量,监督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情况,并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。三是陪餐人员应及时反映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,帮助食堂工作人员及时整改。四是加强对陪餐人员的管理,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,要给予批评教育。